建安建工公字〔2025〕31号许昌市建安区水利局许昌市建安区2025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项目(评定分离)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8 来源:河南招标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许昌市建安区2025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已由中共许昌市建安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安农领办〔2025〕7号)和(建安农领办〔2025〕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建安区水利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25〕31号。
2.2项目名称:许昌市建安区2025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项目。
2.3招标单位:许昌市建安区水利局。
2.4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给水管道安装敷设、沟槽土方开挖回填、阀门井砌筑、水表井砌筑、阀门安装、水表安装等。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文件(如有)及答疑纪要(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18340848.82元。
2.8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等。(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4.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 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1.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xuchang.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施工图纸的获取: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xuchang.gov.cn/tpbidder)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线上):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3.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票决法。
八、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8.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十一、联系方式11.1和11.2。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十一、联系方式1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十一、联系方式
11.1 招 标 人:许昌市建安区水利局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
项目负责人:曹晏华
电 话:18437411267
11.2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项目负责人:刘宝丰
电 话:17637973811
11.3 监督部门:许昌市建安区水利局
联 系 人:杜丽娜
联系电话:15333990777
许昌市建安区水利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