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国道343与济广高速、国道343与商周高速、省道209与商周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新建工程施工澄清公告
二、招标编号:商工程[2018]448号
三、澄清内容:
1.原内容:
招标文件第26页
企业综合实力 (20分) |
1、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均为盈利得满分7分,连续两年均为盈利得3分,否则不得分。 2、申请人2017年净资产达到人民币3亿元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人民币1亿元加1分(不足人民币1亿元的不计分)。本项最高得3分。 (备注:以上评分项以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为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附与之相对应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2012年申请人获得过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鲁班奖或詹天佑奖任意一项的得10分;2012年以来获得过省级(含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5分。 (备注: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评审时提供奖项证书原件)。 |
现更正为:
企业综合实力 (20分) |
1、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均为盈利得满分7分,连续两年均为盈利得3分,否则不得分。 2、申请人2017年净资产达到人民币3亿元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人民币1亿元加1分(不足人民币1亿元的不计分)。本项最高得3分。 (备注:以上评分项以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为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附与之相对应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2012年以来申请人获得过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鲁班奖或詹天佑奖任意一项的得10分;2012年以来获得过省级(含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5分。 (备注: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评审时提供获奖项证书原件)。 |
四、本次澄清公告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开标时间不延期。
五、发布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 址:商丘市神火大道169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9390669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8237091229
2018 年 10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