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公告中:
第4.投标报名 4.2报名须携带:(10)投标人资格要求3.6条第(2)、(3)款承诺书;
现澄清为:
4.2报名须携带:(10)投标人资格要求3.6条第(1)、(2)款承诺书;
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局
办公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民安路7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1503612059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武先生 左女士
电 话:0371-6117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