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现澄清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局
办公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民安路7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1503612059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武先生 左女士
电 话:0371-6117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