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0]N097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招标条件
郑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郑州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规模:郑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括医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标段号 |
申请项目 |
质量层次 |
数量 |
预算(万元) |
控制价(万元) |
一 |
气流分析仪 |
原装进口 |
1 |
19.8 |
18.95 |
二 |
一氧化氮气体流量 |
国产 |
1 |
25 |
20.3 |
三 |
双头手术无影灯 |
原装进口 |
1 |
18 |
17.9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
2、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18年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取得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和国家食药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商提供);
6、投标产品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和国家食药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及附表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或国内一级代理商公章);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4月09日8时00分到2020年04月15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408房间(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向东五十米路北的第一个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4月29日上午09 时00分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第一会议室(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的第一个院内四楼,418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9日上午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第一会议室。
其他
7.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7.2、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7.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4、质保期:三年。
7.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7.7、报名时需提供资料如下: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现场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要求按以上次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加设封面,封面上标明报名标段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注:报名前请潜在投标人提前与办公人员联系,做好相关防疫措施)
7.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市中心医院
九、联系方式
1. 采购人:郑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195号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690148
2.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项目联系人:袁野
电 话:0371-65945493
2020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