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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信息中心二期工程建设(系统建设和生产二机房设备托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8 17:21来源:访问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0-345

2.项目名称:河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信息中心二期工程建设(系统建设和生产二机房设备托管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00629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072309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 20200630 0000分到20200707 2359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不变

3.原开标时间:20200804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

开标时间:20200819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第1开标室(多功能竞价室)-(2)

4.原采购信息内容

4.1 豫政采(2)20200469-1: 系统建设 招标文件 “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的付款方式

 

原来规定:

本项目采用三年分三期付款的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完毕并项目竣工验收由乙方出具合法发票后,作第一期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人民币     万元);第二年完成第二期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人民币    万元);第三年完成第三期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人民币    万元),本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共计    万元,不计息。发票是付款的先决条件,如乙方未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

变更为:

本项目采用三年分三期付款的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完毕并由乙方出具合法发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作第一期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人民币     万元);第二年项目软硬件集成完成并中期验收合格后,作第二期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人民币    万元);第三年系统稳定运营12个月并完成最终验收合格后,作第三期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人民币    万元),本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共计    万元,不计息。发票是付款的先决条件,如乙方未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

4.2豫政采(2)20200469-2: (生产二机房设备托管服务) 招标文件 “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的付款方式

原来规定:

本项目采用按照服务年度付款的支付方式。2021年由乙方出具合法发票后支付本合同服务期内截止到20211231日的项目服务费用;若服务期超过2021年度,2022年支付本合同服务期内2022年相应的项目服务费用。第一期支付金额和第二期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合同总金额,不计息。发票是付款的先决条件,如乙方未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

变更为: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户名:河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账号:246801819248,开户行:中行金水支行),甲方在收到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出具合法发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待服务期满(按日历计算)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返还3%的履约保证金。发票是付款的先决条件,如乙方无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

5.更正日期:20200728(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河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地址:郑州市晨旭路8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371-65507927 

2.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项目联系人: 黄先生

    话:0371-659454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0371-65507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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