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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2020年第二批)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4 16:30来源:访问次数:

项目概况:

漯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2020年第二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25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0-261

2. 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2020年第二批)采购项目(二次);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项目预算金额:370.5万元;其中:标段 343.5万元,标段 4137万元,标段 540万元,标段 6150万元。

5. 最高投标限价:标段 343.5万元,标段 4137万元,标段 540万元,标段 6150万元。

6. 采购需求

6.1标的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是否进口

3

体外膈肌起搏仪

1

空气压力波治疗仪

3

多功能肌力测试仪

1

呼吸训练器

1

4

层流床

8

医用低温治疗仪

1

紫外线杀菌存放柜

1

监护仪

2

监护仪

2

监护仪

1

无创血流动力监测系统

1

5

血滤机

1

6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

6.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6.4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国产设备30日历天,进口设备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及系统调试,并投入正常运行。

6.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国产设备30日历天,进口设备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及系统调试,并投入正常运行。

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监护仪、监护仪、监护仪、无创血流动力监测系统、血滤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接受进口产品,其余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且加盖公章);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03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证明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且加盖公章);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且加盖公章);

3.6 供应商若为国内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7 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或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和《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到的与本单位存在有控股、管理关系的具体情况,承诺函格式自拟,要求加盖供应商(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01250000分至2020121124时(北京时间);

2.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 售价:0元。

四、 投标截至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250930(北京时间)

2. 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 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012250930(北京时间)

2. 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125日至20201211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zfcg.lhjs.cn/bidopen_new/conformBid),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  “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2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4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5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6 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八、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漯河市中心医院

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 56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95-333003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

联系人:冯先生 徐女士

联系方式:0371-6599352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徐女士

联系方式:0371-6599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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