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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内高速户外媒体开展“行走河南 读懂中国”品牌形象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6  来源:河南招标采购网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内高速户外媒体开展“行走河南 读懂中国”品牌形象宣传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充分利用郑州机场高速收费站(北口)矩阵联播LED信息屏和连霍高速郑州中牟服务区楼体LED大屏的媒介优势以及郑州机场高速收费站(北口)和连霍高速中牟服务区位的地理优势,深入贯彻落实“文旅文创融合战略”,全面塑造“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品牌,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郑州机场高速收费站(北口)的LED信息屏和连霍高速郑州中牟服务区楼体LED大屏,开展“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品牌形象宣传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0万元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郑州机场高速收费站(北口) LED信息屏可以实现17屏矩阵联播,并且是郑州机场高速、郑州西南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豫北及豫东来往机场的必经之处,地理位置尤为显著。

连霍高速郑州中牟服务区楼体LED大屏,位置突出、屏幕宽大、无遮挡,具有媒介优势。其位于郑州市和开封市之间,西接郑州,东连开封及广大豫东地区,而且连霍高速车流量大,每天高达100多万辆,地理优势明显。

在以上两处媒体位置利用LED屏进行 “行走河南·读懂中国”整体形象宣传及主要旅游产品展示,具有强势植入往来旅客视线、媒体规模化、矩阵化,视觉冲击强烈的效果;可以极大的增强 “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品牌的宣传效果,展现河南文化。但由于郑州机场高速收费站(北口) LED信息屏和连霍高速郑州中牟服务区楼体LED大屏使用权分别隶属于河南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河南保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目前此两家公司已授权郑州路航广告有限公司对郑州机场高速收费站(北口) LED信息屏和连霍高速郑州中牟服务区楼体LED大屏的广告信息发布独家经营,服务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郑州路航广告有限公司

2.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97号院5号楼1单元9层东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06日0时0分至2024年11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1106日0时0分至2024年1113日23时59分

五、其他补充事宜:无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路10号

联系人:王雪冰

联系方式:0371-69699731 

2.财政部门

名称: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25号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方式:0371-65808406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联 系 人:黄本立

联系电话:0371-65945493

七、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王文兰

河南轻工职业学院

 副教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孙霖

河南冠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余存鹤

河南省行政审批和信息管理中心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见后附件:

采购需求.pdf

专家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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