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医院自动发药机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19 来源:河南招标采购网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医院自动发药机维保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次采购项目的内容主要为信阳市中医院自动发药机维保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8000.00元/年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医院于2020年10月安装使用了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自动发药系统,现已过质保期。苏州艾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也是其授权的唯一正式合法的售后维护服务单位,所有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及销售的设备及软件系统的售后及维护事项均由苏州艾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苏州艾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A幢6楼601室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雒家 | 信阳市中心医院 | 高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胡素瑾 | 信阳市妇幼保健院 | 正高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张莹莹 | 信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 高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6年1月20日00时00分至2026年1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1月20日00时00分至2026年1月26日23时59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阳市中医院
地址:信阳市工区路411号(工区路院区)
联系人:鲍老师
联系方式:0376-6285995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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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系人:刘阳
联系方式:0376-6562768/17516302966(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