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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市政控制节点(地下交通)工程燕庄站-姚砦站房屋、建(构)筑物、附属物、附着物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14 17:49来源:访问次数:

招标编号:HNZB[2018]PY039号

郑州市金水区市政控制节点(地下交通)工程燕庄站-姚砦站房屋、建(构)筑物、附属物、附着物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金水区项目协调指挥部未来路街道办事处分指挥部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由于二次报名单位不足三家,发布进行三次,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市政控制节点(地下交通)工程燕庄站-姚砦站房屋、建(构)筑物、附属物、附着物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三次)

2、招标编号:HNZB[2018]PY039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概算:约81.44万元

5、建设地址:金水区内

6、招标内容:本工程为郑州市金水区市政控制节点(地下交通)工程燕庄站-姚砦站房屋、建(构)筑物、附属物、附着物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拆除总建筑面积约为11542m2,其中包括整体拆除建筑物、拆除铁制简易棚、拆除围墙、拆除砖混花池、拆除钢制门头等及以上房屋、墙体、建(构)筑物、附属物、附着物等拆除及垃圾清运,详见工程量清单。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工期要求:自合同签署定后20日历天内。

9、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拆除清运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有或租赁取得《郑州市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车辆进行垃圾清运(不少于 2 台);

2.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需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会保险,且无在建项目;

2.3 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拆除类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6年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依法合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期以来的);

2.5 信誉要求:

1)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个人以身份证号查询自然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917日至 2018 921日上午8:30—12:

00,下午03:00—060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5楼505室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3)自有需提供《郑州市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郑州市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

(4)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文件(注:应提供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 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拆除类工程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

(7)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布之日起,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及网上查询结果,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其他证件提供原件,留复印件两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917日至 2018年 9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03:00—06:00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5楼505室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500 /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上午9时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4楼开标大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招标人: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金水区项目协调指挥部未来路街道办事处分指挥部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676071

址:未来路366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联系人:刘女士   左女士

联系电话:0371-61171979

邮箱:51720172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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